摘要:公序良俗原則作為民法的基本原則,在侵權責任的承擔中具有一定的體系效力。公序良俗原則蘊含的利益衡量機制,可以解決侵權責任保護客體的正當性問題,也對責任承擔構成實質影響。尤其在人格權獨立成編的體系之下,公序良俗原則在侵權法上的展開不僅可以有效銜接人格權編和侵權責任編,而且也合理限制人格權保護領域的公共利益優(yōu)先原則,從而加強對人格權的保護。同時,在侵害具有人身意義特定物品的精神損害賠償中,以違反公序良俗原則作為責任構成要件,可以合理限制精神損害賠償?shù)倪m用范圍。明確公序良俗原則在侵權法上的展開問題,在《民法典》編撰中具有重大的理論和實踐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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