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日本戰(zhàn)犯:由“鬼”到人的轉(zhuǎn)變
作者:毛亞楠 方圓
摘要:案情回放1956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組成特別軍事法庭對國內(nèi)的在俘日本戰(zhàn)犯進行審判,最高人民檢察院分4案對罪行嚴重的45名日本戰(zhàn)犯向最高人民法院特別軍事法庭提起公訴。審判分兩地進行,其中太原方面于6月19日分別判處鈴木啟久等8名罪犯13年至21年有期徒刑;沈陽方面于7月20日,分別判處武部六藏等人12年至2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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